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推进新时代团内激励机制与时俱进、创新发展,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、光荣感,制定本大纲。
聚焦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,完善党、团、队一体化育人链条,适应当代青年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,发挥精神激励主导作用,坚持自下而上、分段分类、阶梯晋级,综合运用入团激励、评议激励、荣誉激励、机会激励、发展激励等方式,推动团的激励转化为团员青年的政治认同、组织认同,始终保持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和拼搏进取的奋斗姿态,持续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。
1、入团激励。按照新时代团员先进性指导标准和参考细则,建立和落实推优入团、积分入团、评议入团制度,将加入共青团组织作为对青年尤其是青年学生的重要激励方式。初中发展团员侧重运用少先队荣誉激励和推优成果,将红领巾奖章、优秀少先队员、少先队岗位锻炼经历等纳入评价指标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更高层级荣誉的对象。探索通过荣誉积累、对应、转化等方式,将团前激励成果纳入团的激励。
2、评议激励。大力推动共青团“两制”落实,以团支部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为主要形式,根据评议结果等次(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,优秀率不超过30%)和年度评优次数,进行累计叠加。评优次数与荣誉激励挂钩,作为团员获得团内其他激励的基础性条件,形成持续激励。年度评议优秀的应给予通报表扬。
3、荣誉激励。面向团员(含保留团籍的团干部、少先队辅导员)通过授予荣誉称号、颁发实体奖章(或电子徽章)等方式给予激励表彰,主要包括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(含少先队辅导员)等政治类荣誉。获得五四红旗团组织等集体荣誉的,可视情况通过荣誉对应、转化等方式对其组织成员给予激励。面向优秀青年(集体),通过授予各级青年五四奖章(集体)方式给予激励和表彰。荣誉授予和表彰采取自下而上(基层单位、县、市、省、全国,系统团委参照执行)、阶梯晋级的方式开展,坚持以下原则:
(1)参评上一级荣誉,原则上须已获本级或下一级同类荣誉,且获得时间不在同一年度(如:参评省级优秀共青团员,须已获评市级或县级优秀共青团员。针对评选周期不一致的地区,支撑荣誉可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;
(2)优秀共青团员评定与团支部年度评议结果挂钩,基层团组织、县级团委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员须至少累计1年评议等次为优秀,市级须至少累计2年评议等次为优秀,省、全国须至少累计3年评议等次为优秀;
(3)扩大地方和基层团组织授予荣誉的数量,原则上与本地区、本单位团员和团组织数量挂钩,并向重点领域倾斜;
(4)对表现特别突出、作出重大贡献或牺牲的,经相应层级团的领导机关批准,可破格授予荣誉,破格数量一般不超过每次表彰总数的10%;
(5)本地区评选表彰管理机构未批准共青团开展评选表彰项目的,或本级与上级团组织评选表彰频次不一致的,可按层级依据团员年度评议评价结果累积情况参评上级荣誉。根据荣誉激励层级、类别,探索适时推出电子化星级纪念徽章;全国级荣誉为五星级,依次类推、逐级递减。
4、机会激励。重点对已获得荣誉激励的优秀团员搭建成长平台,提供担任团内职务,作为团代表(团的委员会成员)提名人选,吸纳为团属社会组织成员,参与团的工作、培训,推荐就业见习等机会;推荐参加团的重大活动、特色实践活动、党和政府重大活动;对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,推荐参评团内外其他荣誉。给予某一层级的机会激励,一般应至少获得下一级的荣誉激励(如:获评市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,有机会参加省级团代会、担任省级团委机关兼职干部等)。
5、发展激励。聚焦为党培养和输送青年政治骨干,重点通过推荐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、作为村(社区)“两委”人选、优秀青年人才举荐、推优入党等,对优秀团员青年进行激励,畅通党团政治录用衔接。优先向党组织推荐获得更高层级团内荣誉的团员青年,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或进入党的青年人才库。
1、强化分层激励。深刻把握青少年成长的非线性特点,综合考虑不同年龄段青年的社会化程度,按照初中、高中(中职)、大学、职业青年团员、离团后青年等阶段分层实施,突出不同阶段激励重点(见附件)。
2、注重科学累进。坚持系统思维,把激励的普遍性和挑战性结合起来,科学设计准入门槛、晋级幅度、获得难度,合理分配各阶段激励成果的累进权重,避免简单机械累加,防止出现大范围“掉队”。
3、积极探索创新。鼓励各地结合深化改革和已有工作积累,在量化评价指标、扩展奖项资源、丰富激励手段等方面开展探索,努力在高中、大学阶段率先取得突破。
4、加强支持保障。团的激励所需经费纳入专项工作经费或团费项目支持范围。依托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加强信息技术保障,按照“下级申请、上级认证”和“谁激励、谁记录”的原则开展激励记载认证。整合团内外力量和组织资源,开展团的激励研究、评估工作,推动激励可控、可见、可感。
附件:新时代共青团分层分类激励项目